2012-05-01

叛逆。

我想我該好好的想,什麼叫叛逆。
人家說,女孩子開始愛漂亮的衣服鞋子、愛打扮、穿好多耳洞、染髮、罵臭話、打架等,就是叛逆的行為了。

可能我最大的叛逆,就是無所謂。

沉迷遊戲,打遊戲到得三更半夜,父親責罵說要斷了網線還是把電腦給丟了,我就只是淡淡的。
淡淡地,說好。
可能是習慣了,在父親生氣的時候不去瞧父親,也被視為叛逆了。

從小到大,我最害怕就是對視人的雙眼、看人的臉色。
哪怕你在哭、在笑。
因為父母親脾氣不好,小時候被打被罵甚至幹過出家門,最害怕就是看他們怒氣的樣子和眼中的怒火、失望。

小時候的陰影,帶著長大了。
陰影,也變成叛逆了。

所以我不會去望別人,在人家還沒看過來之前趕緊撇開視線,不讓他們發現。


這個陰影,成了大人們眼中的叛逆。


可笑吧?
導致我害怕與人接觸,對視人的眼睛,成了我的恐懼障礙的陰影,成了叛逆。

我看過一則文章。
女孩子最大的叛逆,是留著一頭黑色頭髮、不說髒話、斯斯文文、會讀書寫字,知書達禮。


那麼“叛逆”的定論是什麼?

沒有人知道。
而大人們,當然理所當然的把那些陰影、吶喊的聲音成了“叛逆”。


我曾仔細想過。我惹父母生氣,是不是為了讓他們注意我?
我成績無需父母擔憂。
我比弟妹更成熟懂事。
 甚至很少被罵、被打、被怨。

沉迷遊戲、說少少的髒話、對什麼都無所謂,這是叛逆的開始嗎?

我該好好認識自己了,還是該好好和父母套論這個問題?
還是,就沉默著,等待自己發瘋的那一刻?

1 comment:

  1. 好好和家人讨论吧~我相信他们会了解你的!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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